本实验室培育基地将由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独立组建。实验室将坚持发挥优势和特色为原则,不断开拓和凝练研究方向。实验室的主要职责是按照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要求进行组建,完成计划任务书的各项指标,至组建期满,将成为具有较强自我发展能力和竞争力,有自身特色、优势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灵活运行机制的开放实验室。实验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学术委员会由7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4人。重点实验室的总体设计与结构布局如下:
实验室培育基地主要由学术委员会、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实验室行政办公室以及各研究室等几个部门组成。实验室实行学术委员会指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组织领导重点实验室的科学研究、学术活动、人员聘任、财务开支和行政管理工作。各组成部门的任务与职能分别为图1所示:
图:实验室培育基地组成部门的任务与职能图
1、实验室培育基地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是重点实验室的学术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审查和建议有关的重大学术活动,审定实验室开发基金指南和申请项目的评审等学术工作。学术委员会聘请国内资深的信息科学与基础教育信息化专家担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由申请单位相关人员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国内知名基础教育信息化专家组成,成员总数为7人。学术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
2、实验室培育基地行政办公室
实验室行政办公室具体执行学术委员会与实验室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为重点实验室对外的窗口。办公室设负责人1名,兼职办事员1~2名。
3、实验室培育基地研究室
研究室的主要职责是进行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及应用技术的开发工作,申请并承担各类研究课题,促进实验室科研水平的提高。每个研究方向设学术方向带头1名,研究人员若干名。
4、实验室日常运行管理
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和学术委员会评审制。
实验室主任全权负责实验室的业务、行政管理工作,努力办好重点实验室,争取高水平研究成果。实验室主任人选和任期由依托单位聘任决定。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学术指导和评审机构,主要职能是研究决定实验室的科研方向,审定研究课题,监督经费使用,协调开放事宜。学术委员会主任由依托单位聘任,任期由依托单位决定。
实验室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6、实验室项目管理
实验室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建立选题、立项、过程管理、考核评价的项目目标管理机制。对实验室的每个项目建立独立的档案,以便进行有效的管理、跟踪考察和进一步开发。
7、实验室财务管理
实验室财务将实行严格预决算和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经费实行财务监管和使用分权制,课题组长拥有项目经费使用权,行政管理部门行使项目经费监管权。
8、实验室研究成果管理
实验室通过开展课题研究所形成的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实验室整体所有,本着有利于成果转化并取得最大效益的原则积极寻求推广应用。实验室的研究成果通过技术转让、出售专利许可、自主转化等形式实现经济效益。